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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即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操作流程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证,开证银行或其指定付款银行在见到受益人出具符合要求的单据 (汇票或其他文件) 即行付款的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两种。前者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一旦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便立即付款,开证人也应于单到立即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后者是指开证行将最后审单付款的权利交给议付行,只要议付行审单无误,在对受益人付款的同时,即以电报或电传向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接到通知后立即以电汇方式向议付行偿付。使用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比一般即期信用证收汇快,通常只需2-3天时间,有时当天即可收回货款。

即期信用证操作流程:双方签合同后,买方通过其银行开立即期信用证,卖方接受无异议就备货并按信用证条款发货、交单,全套单据通过卖方银行转交到买方的银行,买方接到通知后付款赎单去提货,而货款由买方银行转交卖方银行进入卖方帐户——这种方式中单据和货款的交接是由银行完成的,所以对双方而言都是较安全的方式。

即期信用证操作流程?

(一)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二)买方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同时交纳押金或其它保证,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三)开证行发出信用证报文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四)通知行核对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卖方信用证开立。

(五)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按照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

(六)卖方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或通过交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提交单据。指定银行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也就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七)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收到单据后审核单据。如单据属于相符交单,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八)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九)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十)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将单据交给买方,然后买方凭单据提货。